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調轉促“465”行動計劃,加速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促進全區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根據財政部《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財預〔2015〕210號)、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宣城市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宣政辦〔2015〕44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區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制定本辦法。
一、基金設立
(一)基金定位
圍繞區委、區政府“工業強區”第一發展方略,轉變財政資金扶持產業發展“以獎代補、事后獎補”的傳統模式,優化財政資金投入結構,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促進全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母基金規模及基金種類
母基金首期規模5億元,設立重點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稱一號基金)、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稱二號基金)和產業扶持基金(以下稱三號基金)三支子基金。
一號基金:首期規模2億元(視財力及運行情況逐年增加,至“十三五”末達到8億元),由區投融資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投委會)委托區經信委負責基金投資項目的引進與遴選,宣州區騰達工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區工投公司)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運作。
二號基金:首期規模2億元(其中天使投資基金0.5億元),由區投委會委托區國資公司,通過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選擇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具體的投資運作。
三號基金:首期規模1億元,由區財政局設立專戶進行專項管理,并負責扶持項目審核,報區投委會審批。
(三)母基金資金來源。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以及整合的區本級財政專項資金中可用于支持經濟發展部分資金。
(四)基金投向及比例
一號基金:全部用于支持宣州區產業發展,主要投向大企業、大項目,做大做強區內企業,促進全區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
二號基金:在宣州區投資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政府對基金的出資比例,用于支持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等產業和企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號基金:用于幫扶和支持宣州區內各類企業和項目發展。
(五)出資方式。一號基金由區財政局根據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要將資金撥付至投資基金;二號基金由區財政局根據投資基金章程中約定的出資方案、項目投資進度或實際用款需求,將資金撥付至投資基金。
(六)投資方式。一號基金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二號基金采取階段參股子基金和跟進投資方式,三號基金采取直接補助方式。
(七)注冊及納稅。基金公司須在宣州區注冊。地方稅收一律繳入區財政金庫。
(八)退出方式(一號、二號基金)。通過首發上市和并購、股權回購、股權轉讓、股權置換等途徑實現退出?;鸫胬m期滿,原則上按約定進行清算。
二、基金管理
?。ㄒ唬﹨^投委會為產業投資基金的決策和監督機構,負責確定基金投向、投資原則和發展規劃;審定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運作規程;審議批準區工投公司一號基金的投資方案及區國資公司二號基金參與組建子基金的方案;決定基金其他重大事項等。
區投委會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負責建立健全基金運行相關制度、制定基金項目評審標準和評審規程、適時監督檢查基金投入項目的實施情況并定期向區投委會報告基金運作情況等日常事務。
?。ǘ﹨^財政局負責籌集與管理母基金資金,并負責基金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區審計局負責審計監督。
三、風險控制
(一)基金委托商業銀行管理。由區投委會辦公室與商業銀行簽訂托管協議,托管銀行具體負責基金的資金撥付、清算和日常監控,并按季向區投委會報告資金使用情況。在基金運作過程中,所有資金進出都必須通過基金在托管銀行開立的賬戶進行,劃款須憑區投委會決議并由區投委會辦公室向受托銀行發送書面劃款指令。
?。ǘ┗鸩坏脧氖氯谫Y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托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不得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不得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等。閑置資金可參與金融同業市場業務及其他無風險投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三)投資基金各出資方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對于歸屬政府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確約定繼續用于投資基金滾動使用外,應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投資基金的虧損應當由所有出資方共同承擔,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ㄋ模┙L險容忍機制,對市場化運作的基金,允許存在年均10%以下無法收回和償還的情況。
?。ㄎ澹﹨^工投公司、區國資公司應于每季度末向區投委會報送基金投資運作、資金使用等情況;及時報告運作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提交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
四、績效評價
(一)建立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激勵約束機制。區投委會以基金總體保值增值和符合區產業發展導向為原則,對基金投資效果、社會效益、風險控制及內部管理、退出及可持續性,進行總體績效考評,并結合實際年收益率,分檔提取管理機構業績報酬并計提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費用(績效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ǘ┗饐蝹€項目退出后,按項目凈收益先提取5%作為風險準備金,用于彌補可能發生的虧損。剩余凈收益可用于獎勵區工投公司、區國資公司和增加基金(凈收益分配辦法另行制定)。
五、其他
?。ㄒ唬π輩^產業發展有決定性、關鍵性作用的重要項目,經區投委會批準,一號和二號基金支持對象、運作方式、投資比例、退出辦法可“一事一議”確定。
?。ǘ┍巨k法由區投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ㄈ┍巨k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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